教毕指〔2019〕35号
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(第四期)研究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有关高校:
我中心建设运行了大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平台(简称学职平台,http://xz.chsi.com.cn),为大学生提供职业信息、职业测评和学业辅导等服务。为继续加强学职平台建设,拟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(第四期)研究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的
以课题方式丰富职业信息库内容,展示部分新职业的基本情况、典型特征和能力要求,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认识这些职业,有针对性地提升能力,做好就业准备。
二、组织形式
我中心设立课题专家组和工作组,负责课题申报、评审和管理。课题面向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全国高校公开申报。请依照《课题指南》(附件1),结合学科专业优势、办学特色和校企合作情况,统筹考虑校友资源和用人单位资源,选择相应的课题进行申报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 课题申报与立项。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,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,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;在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领域有深入研究,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。
请认真填写《申报表》(附件3),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将WORD版和PDF版文件发送至申报邮箱luxinyi@foxmail.com。截止日期:2019年6月6日。
我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课题立项单位名单将在全国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网(http://js.ncss.cn)公布。
2. 课题经费。课题经费标准详见《课题指南》(附件1),建议各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。考虑到某些职业的特殊性,确需调整研究内容和经费,各单位可提出申请,我中心视情况予以支持。
3. 课题研究。课题立项后,我中心将对课题负责人进行培训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《研究要求》(附件2)开展工作,并于立项后9个月内完成任务。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,可以申请延期1次,时间为3个月。到期后仍不能完成课题任务的,撤销课题立项,退回未使用的经费。
4. 研究成果验收与使用。研究成果包括职业案例、调查数据、微视频和职业综述。由课题专家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;验收合格后,由我中心颁发课题证书。研究成果所有权归我中心,未经许可,课题单位和课题组成员不得发布课题成果。在研究成果应用中,课题单位将优先获得数据反馈和平台使用功能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陆老师(010-82337258),苏老师、何老师(010-62167013)
网站:http://xz.chsi.com.cn
http://js.ncss.cn
附件:1. 课题指南
2. 研究要求
3. 申报表
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
2019年5月9日
20190509 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(第四期)研究工作的通知.doc
20190509 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(第四期)研究工作的通知.pdf